关于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广西医学会 发布时间:2021-01-21 浏览次数:2709次

各专科分会、各省级医学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以下简称《推选通知》) 和 《2021年中华医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方案》,中华医学会 2 0 2 1年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士候选人的准和条件
      1 .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是本会会员,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2 .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是本会会员,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3 . 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 5周 岁 (1956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

      4 . 凡 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 3 次的,2021年停止 1 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5.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6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二、推选要求
      1. 根 据 《推选通知》要求,各专科分会和省级医学会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推选工作实施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各专科分会和省级医学会在推选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 免 “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要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在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注重对在西部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 个省、 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 年 (含)以上的专家的推选,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行业、地区专家的推选。
      2 . 中华医学会每个专科分会和省级医学会可推选1〜 2 名院士候选人。根据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推选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或现场方式召开。各专科分会的推选工作应在本专科分会主任委员主持下进行,由全体常务委员组成推选小组并负责确定推选方案专科分会党的工作小组充分发挥政治把关作用。各省级医学会的推选工作应在本省医学会会长(或秘书长)主持下进行,由至少 1 1名省医学会常务理事组成推选小组并负责确定推选方案。推选小组专家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学术权威性和学术影响力。
      3 .推选小组须严格按照院士标准和条件,经过民主程序,推选出院士候选人。被推选人须按要求填写《推 荐 (提名)院士候选人简表》(加盖专科分会或省级医学会公章)、《同行专家评议表》(推选小组三名或三名以上同 一 学 科 (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签字)。
三、 形式审查
      由中华医学会相关部门完成形式审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推选材料 ,通知推选专科分会或省级医学会在2 月 2 日前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
四、 召开评审工作会议
      中华医学会将于2 月 19〜 2 1 日之间,组织召开推荐院士候选人评审会议 ,会期半天,视疫情防控要求采用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专科分会和省级医学会根据具体情况严格按照院士候选人的标准进行推选工作并将推选方案及结果、《推 荐 (提名 院士候选人简表》、《同行专家评议表》于 1 月 3 0 日前报至中华医学会,P D F格式电子文件(签字及盖章)及 w ord格式电子文件同时发至zzgl@ cma.org.cn,逾期视为不推选。信件封面请注明“院士推荐”。


附件:1、院士候选人简表
    2、同行专家评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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